专长领域

联系我们

  • 姓名:孔令昌
  • 手机:13810269172
  • 邮箱:konglingchanglaw@163.com
  • 证号:11101201010698489
  • 律所: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
  • 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9层
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> 公司合并>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

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

来源:北京并购律师   网址:http://www.bglawlsbj.com/   时间:2015-10-14 14:10:11

分享到:0

w股份有限公司与z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(吸收合并)甲方:w股份有限公司,地址:xx市xx街x号,法定代表人:林xx,职务:总经理。乙方:z股份有限公司,地址:xx市xx街x号,法定代表人:卢xx,职务:总经理。上述当事人就双方公司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1.??双方公司合并后,公司名称为:w股份有限公司,地址:xx市xx街x号。2.??原w股份有限公司:资产总值10000万元,负债总值7000万元,资产净值3000万元;z股份有限公司:资产总值5000万元,负债总值4000万元,资产净值1000万元;现w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净值为4000万元。3.??现w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,计划向社会发行股票1000万股计1000万元。发行股票后现w公司的资本构成为: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5000万元。其中:原w公司持股3000万元,占资本总额60%;原w公司持股1000万元,占资本总额的20%;原z公司持股1000万元,占资本总额的20%;新股东持股1000万元,占资本总额的20%;4.??原w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万股,旧股票调换新股票按1:3调换;原z公司发行股票2000万股,旧股票调换新股票按2:1调换;新发行的1000万股w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。5.??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的时间应当是1992年10月30日前。6.??w公司和z公司合并时间为1992年12月1日。7.??合同双方应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,并及时解决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题。z公司应及时办理财产、帐册和文书移交,为双方合并顺利进行铺平道路。甲方:w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:林xx乙方:z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:卢xx1992年9月5日附:双方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表,由xx会计事务所验证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3810269172
  • 010-8391 3636

扫扫有惊喜

扫一扫,惊喜等着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