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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《保险法》是如何规定关于保险公司的设立、变更、解散、清算事项的法律适用问题的?

来源:北京并购律师   网址:http://www.bglawlsbj.com/   时间:2015-07-22 14:07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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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    我国《保险法》规定,保险公司的设立、变更、解散和清算事项,《保险法》未作规定的,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《公司法》是我国有关股份有限公司、有限责任公司(包括国有独资公司)的设立、内部组织机构、股份发行和转让、公司债券发行、公司财务会计、公司合并、分立以及公司解散、清算等方面的基本法律。无论从事什么行业的公司,都应当统一遵守《公司法》的规定。同时,对于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,需要国家加强宏观管理和行业控制的,国家可以制定专门的法律、行政法规,作出特别规定。《保险法》就是对经营保险业务的公司作出专门规定的特别法。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,在保险公司的设立、变更、解散和清算方面,《保险法》中作出专门规定的,优先适用《保险法》的规定。《保险法》未作规定的,应当按照《公司法》的规定执行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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